读吧文学小说网 > 科幻灵异 > 快穿反派男神有点皮 > 第七百一十一章少年与剑

凌霄之前跟国家申请了几百个专利项目,都是长盛集团的唐总暗中替她接洽和安排。

唐总拿起紫砂茶壶,给凌霄斟了一杯热气腾腾的春山毛峰,笑道:“合作愉快!吴小姐!”

凌霄淡然点头,神色宠辱不惊。

唐总曲起手指有节奏地敲了敲茶盘,笑道:“你还有什么需要?我尽力帮你办到。”

凌霄笑道:“林朝辉那边,你帮我盯着,我担心他狗急跳墙。”

唐总洒然一笑:“最近亚洲遭遇金融风暴,像林氏集团做的是证券和期货,很容易受到冲击。等到合适的时机,我会狙击林氏集团,让林朝辉一败涂地。”

唐总不巧,跟林朝辉有点过节,两人是生意场上的竞争对手,也是争夺香城首富的敌对阵营。

凌霄当初选择跟长盛集团合作,当然也有唐总的个人原因,她祭出黑客技术黑了唐总的私人电脑,找到一些他跟林朝辉旧日的宿怨。

所以凌霄果断出手,利用技术成果邀请唐总融资创办科研工作室。

有财一起发,有钱一起赚。

没过多久,唐总预言中的亚洲金融风暴就席卷而来,林氏集团作为香城的第一号金融集团,也算是首当其冲。

林朝辉每天忙得焦头烂额,唐总和凌霄趁机联手侵吞林氏的股权,在风云起伏的时代巨变中给予林氏集团迎头痛击!

两年后,林氏集团被有心人做空,直接宣告破产。

亚洲金融风暴也逐渐平息,昔日高高在上的林朝辉沦落为香城北郊普通小区里的一个普通男人,林家倒是替他找了个豪门媳妇,企图东山再起。

但是林朝辉对那个豪门媳妇只有利用之心,没有半点真情,很快就被娱乐圈头号狗仔队拍到他出轨的实锤,那个白富美当即宣布跟他离婚,只留给他一套豪宅和几辆豪车,也算是仁至义尽。

看到林朝辉混得不尽如意,失去霸总高高在上的地位,也没有能力来掺和凌霄和青苓的感情,凌霄总算是放心了。

前世原主跟林朝辉纠缠不清,身患抑郁症的原主向林朝辉乞求回头,但是遭到林朝辉的严词拒绝,甚至在林家还被他们刻意羞辱一番,直接导致原主心情郁闷,差点自杀身亡。

这一世,凌霄有恩报恩,有仇报仇,将林朝辉这个潜在隐患解决掉,她就可以跟自己的反派小可爱继续相亲相爱。

青苓三十岁这年,拿到华语金曲奖的大满贯和格莱美最佳歌手奖项,正式成为华人歌手当中的天王级别。

也就是这一年,他在颁奖典礼上示爱凌霄,打算向凌霄求婚。

当着全世界观众的面,青苓表示凌霄是他一生钟爱,必须要娶回家才能彻底安心。

凌霄坐在台下,有点懵逼,想起当初她第一次降临的时候,青苓给她打电话说是要她做自己的金主,那会儿她觉得对方乖巧可爱,便没有直接拒绝他的请求。

当然,她也知道那是开玩笑。

这一路走来,她跟青苓并没有寻常情侣的磕磕碰碰,一直很安心,青苓专注事业,在歌手圈子里努力打拼,她就是他最好的后盾。

等青苓当众求婚的时候,凌霄无奈地从位置上站起身来,不顾青苓炽热的眼神,拿起那束娇艳欲滴的蓝玫瑰就走了。

青苓跟主持人抱歉地笑道:“我要去追我老婆!你们自便?”

主持人也是一脸懵逼,笑道:“可是你还没有领奖呢!”

“奖杯可以交给我的经纪人,苏姐!我有点事先走了!”

凌霄在这个位面待了半辈子,跟以前一样没有生育子嗣,当然青苓没有半点怨言,也没有提出任何孕育孩子的要求。

两人有时很平淡,有时又很璀璨。

既可以柴米油盐酱醋茶,又可以风花雪月四海为家。

凌霄临走的时候,伸手摸了摸青苓肩膀上的海棠花胎记,这货已经追逐自己很多个世界,也不知道他会不会觉得累,会不会厌烦?

这次凌霄没有回到神秘空间中,直接被时空漩涡传送到下一个位面。

阵阵熟悉的眩晕感袭来,凌霄很快就恢复清明和理智,从时空漩涡强大无匹的甬道中醒过来。

这里是一块绿茵茵的草坪,远处青山连绵,近处树丛繁茂,飞鸟在枝头上跳来跳去,小兽从草丛里小心翼翼地探出头来。

凌霄从草地上爬起来,伸手拍了拍衣服上沾染的草屑灰尘。

环顾四周,似乎没有什么危险?

这个位面的剧情特别简单,原主穆凌霄,江湖第一刺客,爱上冷酷绝情的名剑山庄少庄主。

无奈少庄主心中的白月光是他的青梅竹马。在一次执行任务的时候原主被人窥见真容,只能选择羞愤自尽。

就这么简单?

凌霄遵循原主的记忆,摸了摸脸上的人皮面具。

她现在的长相非常平庸普通,就是那种丢在人群里,没有任何人会注意到她的庸俗容貌。

人皮面具的制作极为精巧,光从外表看起来,似乎没有任何破绽。

凌霄又摸了摸原主身上的短刃,这是刺客的工具,短刃长约三寸,刀身有四面棱角,可以清晰地折射出不同色彩的天空和光线。

凌霄用着不太舒服,但是这柄短刃是原主成名已久的标志性武器,外界给它一个昵称血刺,勉强也算是名副其实。

不远处就是宽阔的黄泥官道,两旁杂花生树,草长莺飞,正是江南最美好的时节。

凌霄沿着这条路走了几步,隐约听到不远处传来飞快的马蹄声。

凌霄二话不说,直接设下陷阱。

等马蹄声骤然间逼近,凌霄躲在一旁的树林里,就见当头那人正是原主爱慕已久的名剑山庄少庄主,顾择。

顾择穿着一袭标志性的黑衣,身材颀秀挺拔,端坐马上,宛如山涧苍翠的修竹,迎风不动,俊秀的脸庞沐浴着南方的骄阳,愈发显得灼灼其华,颇有一种芝兰玉树的文雅君子的直视感。

当庭始觉春风贵,带雨方知国色寒。

就连见惯美色的凌霄也不得不承认,原主爱慕的男人是个绝色。

不过凌霄对顾择没有什么好感,前世原主对他爱而不得,完全就是暗恋的角色,两人之间其实没有什么更多的交集。

或许原主爱上的,只是她自己一种美好的想象力。

俗称,。

顾择从小练武,耳聪目明,反应极为敏锐迅捷。

他骑着马在官道上疾驰,察觉到前方空气中似乎有一点异样,他便牵起缰绳,大喝一声:“驾!”

那匹黑色骏马立刻一跃而起,四蹄离地,从凌霄设下的陷阱中高高地飞过去!

顾择纵马一跃,飞过去的时候就见官道上被人设下荆棘陷阱。

如果骏马踩到这些坑里的尖锐荆棘,肯定会吃痛,然后发生不可控的意外事件!

顾择想了想,还是从容地停下骏马,转身提醒道:“大家小心!”

但是他迟了一步。

凌霄突然从一旁的树丛里窜出来,祭出原主的刺客功夫,毫不犹豫地用血刺将后面一匹骏马刺中。

骏马吃痛,疯狂地撒开四蹄到处乱跑,马上的家奴也被摔下来!

这个家奴是名剑山庄的家生奴才,这次专门陪着顾择出门办事。

顾择对山庄的下人向来体谅,此时看到家奴从骏马身上摔落,摔得头破血流,狼狈不堪。顾择只能停下队伍,找出金疮药给这个受伤的家奴敷药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