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吧文学小说网 > 玄幻魔法 > 超魔神法师 > 第324,北方有蛮骑

“鞭挞一百五十次,降职序位10……”蔡琨气的脸都白了:“给我今晚就打,打的皮开肉绽,打烂了才好!他要是敢反抗,先杀了他的女儿!”

阎亮的被拖出屋子外,但他声如洪钟,震的左右耳膜生疼:“你们都是狗腿子,给蔡家的恶心事埋单,你以为我怕你,妈的,你有种把老子全家都杀了……杀我容易,你就不怕红手套的人晚上摸到你家里,挖出的眼珠当泡儿踩,蔡琨,狼子野心,蔡永,罪恶的奸臣,我咒你们老娘没X眼,连着屎拉出你们这些光儿溜净的牲口!”

蔡琨都快要疯了,要不是他手下拦着,他要上去给阎亮一个狠狠的耳光,他声嘶力竭的大喊:“价两百军杖,不,五百,给我打五百军杖,我说的是军杖!打烂他的屁股,当什么马夫,给我去铲马粪,十天不准吃饭,我……我入你娘!”

蔡琨从小养尊处优,接触的都是尊贵的公子公主,骂人的话翻来覆去就那么几句,阎亮被拖走时,变着花样的骂人话语还断断续续的传来,有问候蔡琨夫人的,有描述他老婆偷汉子的,有描述他老婆偷的汉子让他喜当爹的,还有说他祖宗十八代都是人和狗生的——

蔡琨真的要疯了,浑身一个劲儿的颤,脸皮气的煞白煞白,嘴唇中了毒似的哆嗦。左右的人谁也不敢上去献殷勤,生怕拍在马蹄子上反而丢了自己的性命。

人在极度愤怒时,大脑是空空的壳子,身体是虚弱的干草,没有思想,没有动作,跟极度伤心一样,什么话也说不出来,只剩下呼呼的喘粗气。

蔡琨在恍惚间,听到爱茵对他说了一句什么话。

但是因为过于愤怒,他的耳朵不太灵光,迷茫的看向爱茵,见他嘴唇动了动,又说了一句同样的话。

“……”

爱茵说了个字符,拼凑在一起在蔡琨稀烂的脑神经里组成不出恰当的概念,等他说到第三遍,蔡琨终于听清楚了。

“混乱!”

蔡琨茫然:“你说什么,哪儿混乱了?”

“当牛角号吹响,地平线上会看到死神。那是混乱的象征。”爱茵眼望陆奇,突然说了这么一句话,然后把视线拉回到蔡琨那里,继续他的对“混乱”的见解。

爱茵微微一笑:“人类生活的不幸和混乱,其主要原因似乎在于高估了一种境况和另一种境况之间的差别。贪婪过高估计贫穷和富裕之间的差别,野心过高估计个人地位和公众地位之间的差别,虚荣过高估计湮没无闻和名闻遐迩之间的差别。”

爱茵的那张脸此时显得安静而坦然,刚才出现在他那里的痛苦和凝重,纠结和迷惘都通通不见了,只有温柔的笑容和怪诞的语句在他嘴里诉说:“为了维持国家、组织的组织秩序,统治阶层必须按下混乱,保持恰当的秩序。然而没有始终不乱的秩序,秩序和混乱动静结合,并不能脱离彼此而存在。主体上保持稳定的东西,细节上必然存在动荡,整体上急转直下的趋势,局部上必然有稳定的突破口。那——如果看似混乱了,我们该怎么办,怎么处理呢?”

蔡琨不知道是自己被阎亮气的产生了幻觉,还是爱茵自己先疯了,他摸摸脑袋,确定自己不是在做梦。

爱茵忽然举起手里的书本:“你热爱读书吗?不读书是吗?其实我也不爱读,我一般只爱看笑话书,其他的书我很少看,看完就撕掉。但是这本我推荐你读一读。”他摆正手里的书,像个书籍推销员那样对客户微笑:“这本书里有好多的东西。”

蔡琨接着桌子上油灯的光亮,看到书封里密密麻麻的手写字。

“哦,抱歉,封皮在这儿——”爱茵把书摊平,封面露出来,上面横排写了五个字:道德情操论。

爱茵说:“如果一个社会的发展成果不能充分流到大众手中,那么它在道义上将是不得人心的,而且是风险的,因为它注定要威胁到社会的稳定。同样的,如果一个决定会干涉,或者影响到某个阶层大部分人的利益,也会促使这些人做出团结一致抗争的决定。这种团结如果没有恰当的领导是松散的,并不一定能推翻决定,但可以造成适当的混乱。其实,其征兆现在已经凸显了,好比是一个人掌握了某个阶层太多的秘密,虽然自始至终都没启用过,但用于威胁和职业习惯搜集的东西一旦泄露出去,被那个阶层发现自己是被监视和影响的,无疑会引发一场惊涛骇浪,原先的支持者会反叛,原先的中立者会叱骂,原先的反对者会暴动。”

不经意间,爱茵的目光瞥向左边,陆奇手里提着饭盒,在那儿孤独的站着,不知是在听还是在走神。

“当秩序成了混乱的时候,就不得不用混乱来维持秩序,拯救法律了。为了强制人们遵守正义,造物主在人们心中培养起自我警醒的意识,害怕惩罚的心理。它们就像人类的伟大卫士一样,保护弱者,抑制强暴和惩罚罪犯。虽然人天生是富有同情心的,但是他们为他人着想的程度实在是小的可怜。他们很想恃强伤害别人,并且有很多东西诱惑他们这样做,因而如果曾经的秩序掌控者威胁到足够置他们于死地,或者落败,或者阴谋暴露,没有使他们感到敬畏的话,他们就会像野兽一样随时准备发起攻击。”

爱茵像个讲课的老师,而且是神经质的老师,说完一段话后,深呼吸一口气:“宗教,在此过程里会在下层人中起到意想不到的作用,神学的意旨所在是在混乱的秩序中探索人生的目的,使人类情感有所归附。是威力无穷的,是强大的令人恐惧的。对神学下手,无疑会加重混乱的情况,而生机,就在这其中产生了。”

最后,爱茵郑重的下了结论:“秩序,是成熟的标志,是凝固的外在表现。混乱,是死亡的象征,但也是复生的阶梯!”

泥房子里仅有的家具是一张床和几个陶罐。到处都是灰尘和垃圾,几乎要垮塌的床上有一张浸了黑油似的,或许二十年都没洗过的破被。

虽然春天刚刚到来,但过于闷热的屋子里跳蚤已经开始复苏,他们勤奋的四处蹦跶,寻找可以寄宿的地方,寻找人的死皮食用。墙脚两只老鼠是小屋里的霸主,它们拖着长长的尾巴跑来跑去,为空气里的味道兴奋,那意味着美食里必然会有肉类。

血、烂肉和骨头渣混合地上的泥土、草灰,把发闷的空气染的令人作呕。

而呕吐物粘在人的身体上,伴随烂掉的肉体抽搐,不断的掉下肉沫、古渣和血块。

他在地上爬,从屋子的左边,穿过跳蚤的大军,爬到屋子的右边,救命稻草似的抓起一个陶罐,倒了几下,只倒出了几粒馊掉的米。

粗重的喘气再次随着呕吐物倾倒在泥土里,这次他只呕出了绿色的胃部溶液。用力把手放在身后,捂住那痛到极致的麻木,轻轻一碰,他竟然抓下了一块烂掉的大腿肉。

阎亮情不自禁的笑了,他还记得行刑的黑权杖小子打的过程里吐了七次,肯定是被这景象恶心的。

唉,年轻人就是年轻人。阎亮年轻的时候第一次处决一个凶徒,后来整整七天没吃下饭。那次是他的师父踢开他的房门,掐着他脖子把一碗米粥灌进了他的嘴巴里。

怎么会到今天的地步呢?

阎亮的手抓到床沿,触手之处摸到一把泥灰。他下意识的向上床休息,即使床上比地上还要脏。

但使了几次劲儿,他连上半身都没抬起来,粗壮的可以扼死老虎的手臂,估计现在连桌子都抬不起来吧。

阎亮认命了,乖乖的趴在地上不动,任凭初春的苍蝇,还有跳蚤在他身边飞来跳去。

一只瘦骨伶仃的老鼠也跑了过来,趴在半米外活动红色的鼻子,似乎在探查这人具不具备威胁力。

“想吃我的肉,没门儿!”阎亮心想:“反正我的肉都烂了,也不知道把两条腿切掉以后,会是个什么德行……”但他本来也不漂亮啊,他跟文仇都是红手套的颜值底线。爱茵曾开玩笑说,只要你俩还在,红手套的所有年轻男性都能找到自信和优越感。

想起爱茵,阎亮的感情很复杂。他绝不喜欢爱茵,甚至有点讨厌他。

爱茵不是个正常的人,他是个血族。但阎亮知道爱茵是血族以前,就不喜欢他。所谓不喜欢,不是当面抵触,而是能不跟爱茵见面,就不和他见面,偶尔说说客套话,谁也不会把谁当朋友。

爱茵的实力很强,刚遇到爱茵那年,自己刚晋升到五星巫师,他幼稚的暗地里尝试了一次,结果那次是真正知道什么叫深不可测。十年来,他安心的在爱茵的命令下执行一次又一次的任务,从没有失败过。爱茵也从没有少过他的好处,甚至还救过他的命。

但即使如此,阎亮也生不起对爱茵的半点好感。他是个优雅的冷血动物,就算谁在什么时候承他的恩情,跟他谈笑往来,但清醒过后,还是不由得想远离他。

到了今天,他完了,爱茵也完了,整个红手套都完了。

阎亮脑子一根筋,但绝不傻。黑权杖蔡家是坏人,但爱茵也不是好人,锱铢必较的话,自己也早该被砍掉脑袋了。

阎亮本以为自己是不怕死的,但看着自己的肉体在军杖下烂掉,趴在这个简陋的小泥房子里,阎亮心里很寂寞。

他在今天以前,从不知道寂寞是什么东西。直到此时,他才知道,原来寂寞,就是等你死的时候,手里抓不住任何东西。

阎亮闭上眼睛,似乎在沉睡。

就这儿一动不动过了好久。

讨厌的老鼠叽叽喳喳的跑到他身体侧面,它终于忍不住要去痛快的享用肉食品了。

也许它会从阎良的身上撕下一大块血肉模糊的烂肉,拖回洞里跟一家老小享用。

可是在它刚刚张嘴时,一只有力的大手握住了它。小老鼠扭动脏兮兮的身体拼命的挣扎,皮毛上有一块块恶心的白斑,那是饥饿和病症的象征。

抓住老鼠,阎亮的喉结动了一下,他忍不住张嘴要撕烂老鼠,饮用温热的鼠血缓解体内的痛苦。可是他又忽然停下了。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反正都是要死的。

而且这只老鼠很像现在的他。

瘦老鼠在他体内挣扎,吱吱的叫。阎亮像被施展了定身法凝固在当场,然后,两滴着泪从他脸上滑落,滴在了他的手背上。又顺着手背往下滑行,落入了肮脏的泥土里。

“唉,这到底是为什么……”

阎亮用最后的力气,把老鼠远远的扔出去,抓过陶罐,往地下一摔。

尘土飞扬,老鼠飞快的跑如洞穴里,阎亮的脑海里划过他人生最美的时刻——跟妻子相逢的那个下午,温暖的阳光照耀在他的身躯上,纵马驰骋在爱的田野上。

“为什么……结束了,好不甘心啊。”他笑了笑,抓起一块尖锐的陶片,泪水淹没了他的眼眶。握着陶片的手在空中微微停留,

他,用力的将那东西插入了自己的心脏……

陆奇在原野上纵马驰骋,两侧春色飞速后退,迎面的风刀子似的在他脸上切割,他双目通红,遍布血丝,从昼到夜,再从夜到昼,他的路线从没变过,始终朝向那个连他自己都不知道具体在什么位置的目标。

爱茵妥协后,黑权杖对红手套的限定松懈了不少,陆奇连夜找到高山,十万火急的让他利用他的关系开一张特殊时期出城的路条,书面的目的地是:去往西北部研究院参与研究会议。黑权杖派人到研究院找到副院长风老,万幸的是疯老头还记得陆奇,给了黑权杖答复意见,陆奇顺利出城,只不过他在穿越了崇山峻岭后,在研究院的外层城镇里修整了半天,租借了三匹骏马,轮番换乘,朝北面的永夜长城疾驰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