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吧文学小说网 > 玄幻魔法 > 超魔神法师 > 第450,

但是只有他左右的人才知道,这个七十多岁的老者要付出的代价是午夜后还在工作,天不亮就要洗漱好开始处理繁重的事务。十几年如一日,没有休息,没有娱乐,没有放松。这个老头子身体硬朗,既能骑马奔驰十几里矫健如少年,也能沾枕头就睡着把握最有效的休息时间。

然而今天这个夜晚,一封密奏快速的传递到他的书房,他却彻夜未眠。

内容是整整二十车的矿石,而且多半是铸造兵器的精铁矿石的走私。这些资源,足够武装起一支骁勇善战的军队。而被武装的军队,不一定什么时候就会把矛头指向东帝国的心脏——龙庭。

他相信,这二十车的走私,只不过是这个庞大的贸易网络的冰山一角。这些对经过大风大浪的明鉴来说还不算什么,真正让他如履薄冰的是,这次贸易的背后保护人,是皇帝的大儿子——保宁。

明鉴在灯光下孤独的思考着,他叹息道

“保宁是个好孩子,他仁慈善良,不忍心看别人受苦,如果国家的权力稳妥的交到他的手里,那整个帝国都会在原来的轨道上平稳前进,那是多么好的事情。”

“我知道,保宁没有那个叛国的胆子,也没有这个需要,就算叛国,他还能得到比现在更高的位置吗?是你手下的人,他们为了利益搞的鬼。有五成的利益,他们什么伦理道德都可以不顾,有三倍的利益,他们就敢冒天下之大不韪。保宁是因为不敢拒绝她,才成了他们手里的棋子。”

“这件事没有办法遮掩了,若是悄悄的发生,我还或许能掩盖下来,但是城门口出现这样的丑闻,只怕现在已经传到那些老家伙的耳朵里。他们眼里哪有国家的安定和社会的秩序,他们只是想捣乱,把水搅浑了好顺水摸鱼。”

“好在那个老头去检阅虎贲军的演习了,留给我的时间不多了,与其让别人来破坏龙庭的安宁,还不如我——由我这个老不死的来快刀斩乱麻……”

“保宁是皇子,不能动,那只好杀鸡儆猴,让鸡的脑袋来堵罪子的嘴巴……”

明鉴在纸上把这些不能说出来的心声、纠结和难处,一笔一笔的写下来,这是他排遣压力的方式。写完后,放在烛台上,看着它燃烧成灰烬。

这耄耋之年的老人,浑浊的眼睛在这火光下,若明若暗,满是痛苦。

当天后半夜,政务院的助手带着公文,快跑到龙庭禁军的大营,冒着被乱箭射死的危险把公文交给禁军的统帅。

禁军开始抓人。

保宁的亲信,政务院下属文书部部长,在和侍妾欢愉的被窝里被抓起来,光着屁股押上囚车,被逮的时候哇哇大叫。

和保宁来往密切的监察院理事三人被抓,塞到囚车里,两人吓尿了裤子,一个人当场晕了过去。

陈官试图在禁军敲门的时候爬墙逃走,然后禁军砸烂了他家的大门,刚爬上墙的陈长官坠落下来,摔断了腿。然后拖着条断腿被人架走了。

第二天上午,在龙庭会议前,曾经做过保宁侍卫长,如今在禁军担任千人长的那个汉子,被五花大绑的带走。这个年轻的将军在前途彻底毁灭的时候,明鉴敲从他身边擦肩而过。

检察院的院长,一个四十多岁、儒雅风流的男子,此时再会议上大发雷霆,用他平生用过最不雅的字眼指责明鉴的胆大妄为。

“明鉴老头,我和元老院都敬你是三朝元老,你却越俎代庖。我问你,这些人是你能轻易抓的么。证据呢,会审呢,就算要抓人,只要是和在职的官员有关,一律是我检察院的事情。谁让你动用禁军的,谁给你……给你的胆子!”

在会议上的,还有皇帝的叔叔辈、以及退休的官员、学士七八人,他们组成了元老会。

“明鉴阁下,你做的的确不妥。”元老会的胖老头说:“别的不说,禁军的人,没有军务部的命令,是不能随便抓人的,这会影响军心。”

明鉴环视众人,面前的这些和他同样苍老,或者在龙庭里算的上年轻的人,无不是掌握重权的强人,他既然做了,就有处理好所有善后的准备

“经诲院长,各位参政元老。”明鉴说道:“现在有充足的证据证明,龙庭内有一小撮的腐败分子,违抗国家法律,丧失民族良心,竟然把国家最重要的资源之一,精铁矿石出卖给外国人和各地的军阀。我现在已经查明,有一位上层官员,两位中层官员与此有关,事关重大,我只能当机立断,才能把这种吃里扒外的蛀虫遏制在萌芽状态。还请各位理解。”

白发人怒道:“你这叫什么,这是一手遮天。现在皇帝病危,你还打着旗号清除异己,这而不是肆意妄为是什么?”

“明鉴只知道国法,只知道现在是非常时刻,如果这么一件走私案还迁延日久,只怕是朝野不安,这个道理,贝斯阁下是灵虓灵上学宫五十年一遇的学士,这还不懂吗?”

胖老头问:“明鉴院长,你可从被抓的那些人得到了你应得的口供?”

明鉴道:“经过连夜的审讯,所抓捕的官五人、兵卒十七人,都承认了他们给予走私方便的罪行,并且把上下的联络人、保人都交代的清清楚楚。”

胖老头结果调查结果,似乎很满意,说:“明鉴院长也一天一夜没合眼了吧,精忠为国,当机立断,为安定着想,姜还是老的辣啊。”

白发人听这元老院的副院长都这么说,才没了脾气,离开座位,直接先退出会议厅。

看着白发人离开,胖老头问:“院长打算怎么处理?”

“从快,从严,从重。”明鉴简短的回答道,从他如老鹰般锐利的眼镜和激昂的神态看,哪像是一个熬夜工作的老人。

胖老头和身边的同僚商议了一阵,道:“你顾全大局,做的对,你提议吧,我们这就草拟批准。”

明鉴的神情在短暂的精光四射后,迅速恢复到了平日的萎靡不振:“涉事官员全部免职,文书部的人虽然是我的下属,我也不包庇,斩首。家属男女作为奴隶赏赐给有功之臣,那三个理事,流放充军,家属打回原籍。陈官玩忽职守,与贼同脏,斩首。齐三儿等一干运脏之人,发配到东南山地为奴役,永世不得返回。”

胖老头拿笔记下来:“还有呢?”

明鉴道:“精铁矿石、翡翠全部源自于夏末王族,监察院的人之前已派人警告过,但是他们都当做是耳旁风。请元老院下令,让军务部的人发一封信,到留守在夏末边疆驻扎的虎贲军第四军团,派出人去金城问候问候吧。”

胖老头的惊讶之色一闪即逝,但并没有表示出反对的意见。他起草完命令,有专门掌管印章的人盖上元老院的印章。

“还有意见要事,不知道院长有什么打算。”胖老头说:‘西北荒原的青狼部落和黑鹰部落的战事已经有三个月了,艾提拉汗把艾提拉汗的三万族人围困在方圆十里的地方。眼看战事就要结束,新的白狼王即将诞生,’

明鉴说:“没错,自古以来,西北草原就是东帝国的心腹大患,好不容易分裂为四部,现在艾提拉即将一统,下一步,他就要问鼎中原了。”

胖老头眯着眼睛,回想起几十年前的往事:“草原英雄多出自奴隶,他们有一句俗语:最粗糙的肉养出最凶恶的狼,最污秽的奴隶诞生最强壮的勇士。我当年见艾提拉时,他还是十几岁的少年,被当成奴隶贡品送给先皇,那时我主事,认为堂堂龙庭,要那么多奴隶干什么,就把他们放了回去,以示大国的胸怀。现在看来,我全然错了。”

明鉴摇摇头:‘也不一定,草原早晚要统一,不是艾提拉,也不是别人,不是现在,也是将来,这一天总会到来的。’

“草原分裂为四部的时候,他们就能给龙庭带来极大的压力,现在四部合一,明鉴,你身为政务院首脑,可有对策。”

明鉴道:‘院长放心,明鉴已经请陛下的命令,草拟调兵法令:让虎贲军、骷髅师做好了战斗准备,而**……**也在准备当中。’

胖老头知道明鉴的忧虑在何处,**汇聚天下精锐骑兵,自成一国,对龙庭的命令早就置若罔闻,到时候能不能调的动还真是难说。

“难为你了——”秘术把处决令签好,搁在胖老头面前,他一面签字一边随口问:“翡翠的产地在夏末王族也不是很多,供词上说没说是怎么来的,那可和铁矿石一样珍贵哦。”

明鉴站起身来:“铁矿石经费城胡家的手,翡翠来源于鹦鹉城佛拉长泽家族。”明鉴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老虎要敲,狐狸要打。这些魑魅魍魉、趋炎附势之辈,明鉴也要下手清除清除了。”

44、白狼王

白汗帐位于草原的东北方向,大概是东帝国最北端的**向正北大概五百公里的位置。中间都是一片荒原或者草原,而白汗帐往北不远的地方,就是更加无垠的沙漠,沙漠吞噬着草原,把游牧民族往南驱赶,草原民族在沙漠和东帝国之间的肥沃土地上繁衍生息。

在最近的两百年,几十个部落或者经过战争,或是经过联盟,逐渐的合兵成一个巨大的国度,本来臣服于东帝国,成为后者西北屏障的草原帝国逐渐开始趋向于独立。

不管是在景色秀美、牛羊成群的白汗帐,还是庄严尊贵、歌舞升平的龙庭,他们拥有聪明大脑、丰富执政经验的高层都有人意识到,巨大的战争风暴已经开始酝酿,只不过等待某个细小的蝴蝶扇起他的翅膀。

就连龙庭中的一些高官也认为,白狼王统领下的大白汗帐部落是这片帝国大陆上最为强大的民族,他们拥有成批繁衍的骏马,高明的战术和悍不畏死、以掠夺和杀戮为爱好的战士,拥有数万来去如鬼魅的骑兵

长久以来,能够抵挡白狼王的,只有强大的**,**铁骑,天下无敌。他们也同样有身经百战的将军和令人闻风丧胆的铁甲骑士,当然,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他们也不太听龙庭的指挥。

一个威风凛凛的将军骑在细颈长腿的宝马上,相对于他的身材,这匹马是过于高大了。

他的身高即使放在他的同族人那里,也显得矮小不显眼。可是没有人敢对他的外表发表任何私下或者公开的言论,因为他就是白汗帐部落的首领,白狼王——兀鲁思。

兀鲁思大概五十岁年纪,草原的光照和风沙让他看上去更老,屠杀和战争让他外表更加坚毅,用祖先的话来说,草原上的汉子,拥有雄鹰的血统,他们出生就会在宽阔的草原上翱翔,用犀利的目光俯瞰大地上的一切生灵。

白狼王身上披着先进的麟甲,外面套着防御风沙的鼹鼠斗篷,头顶金冠,白狼王的金冠顶端有一撮白毛,这是从极为罕见的白色野狼的尾巴和胸口上摘取的。象征着草原上一言九鼎的权威。

兀鲁思不会单独出现,他驻马高地,背后列阵骑兵无数,他们有序的排列,一直延伸到看不到的远方。

此时他细长狭窄的眼睛正顶住正北方向不放,那里是青草和黄沙的过渡地带。再往前进入沙漠的腹地,那里就不归白汗帐部落拥有了,那里有别的帝国,尽管他也是只见过从那里偶尔往返的商客,连那个国家的使者,平时也只见过两次。

肆虐的沙漠正在吞噬他的草原,狂风和风暴出现的频率越来越多,虽然三五年内还不会威胁到他的部落,但是时间一长,他的水草和牛羊势必会因为缺少草料和水源饥饿而死。这是最让他心焦的。

他有三个选择:向西撤退,在经过重峦之后,去和那里的外国游牧民族争抢草原;

向南进攻,啃下坚固的**,饮马龙庭,占据土地肥沃的中原地带。

第三条就是向北挺进,这里虽然是茫茫沙漠,可是听说,里面的绿洲拥有者比草原更好的风光和更美的女人,还有价值连城的石英矿和孔雀石。

一个骑兵从远处的黄绿交界带纵马飞奔而来,他的骑马姿势扭曲变形,看起来十分可笑。但是这却是草原部落在经过数千年演化后,学习到的最高效、最稳妥的骑马方式。老辣的草原人能仅凭他的骑马方式就能推断出这个战士是不是合格的骑手、是不是敢死的勇士。

草原部落一切以效率为先,所有的礼仪都是为战争服务。所以即使向伟大的白狼王禀告事情,也不用下马跪拜。

那个人到兀鲁思马前十步远的距离,拉紧马缰,马作人立嘶鸣。马背上的骑手稳稳的立着身体,岿然不动。等马站稳了,他在马上叽里咕噜向兀鲁思说了一段话。

兀鲁思拧紧了眉毛,用他特有的粗狂、沙哑、尖锐的口音对背后的人喊道:“土狼、白鹰,跟我走。”

他两腿在马肚子上夹了下,他的腿很短,甚至马镫都是为他特制的,骑马的动作多少有些滑稽。不过他的马术却并不弱,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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