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吧文学小说网 > 玄幻魔法 > 伟大的店长大人 > 第23章 我不想做伟大的人

“张伯,兰斯现在怎么样了?”终于收拾完了一切,佟丽莎回到了她的庄园,脱了铠甲就靠在椅子上,浑身软的再没一点力气。

管家张伯把姐脱了一地的铠甲、低语森林之泪都放到了一边,一会会有专门的人来保养武器和铠甲。

“兰斯大人情况还不错,刚刚还让他的仆人来询问姐的情况。”张伯一边着,一边递给佟丽莎一杯热牛奶。

“张伯,你是二阶强者,在来我这里之前,曾游历四方,知道的事情一定不少,跟我聊聊低语森林中的精灵们吧。”佟丽莎双手接过热牛奶,若有所思地看着杯子中因为自己双手还在微微颤抖,而泛着涟漪的牛奶问道。

“我对精灵族了解不多,他们分成两种,一种擅长于打造武器和使用弓箭,这部分精灵族被称为逐风者,另一部分更钟爱风系魔法,被称为御风者,不过他们都不喜欢别的种族,所以很少有人敢进低语森林,人们对于他们的了解那是少之又少了。”张伯回答道。

佟丽莎抿了一口牛奶,缓解下高度的疲惫,一点点把今作战的经过告诉给张伯听。

张伯越听越惊讶,连连摇头道:“不可能,不可能,我从没听过一个精灵会主动出来帮助别的种族,更何况,精灵再强也不可能驱使暗夜之王,八竿子打不到一起的事情……”

“是啊,不是亲眼所见,我也不相信,他穿着黑龙皮甲,举着屠龙之刃,带领着我们不断地进攻……强大而且威严……”

佟丽莎还在想象着那个饶一举一动。

“黑龙皮护具、屠龙之娶暗夜之王还有风系魔法,姐,这些东西全结合在一起,我实在不能想象谁能做到,除非是永生者之主,或者是我们的城主,神王——阿瑟?多兰,才能做到。”张伯绞尽脑汁。

“那个人身材高瘦,还有声音,绝不是城主大人,而且他带领我们和永生者作战,怎么可能是永生之主?”佟丽莎晃了晃脑袋,实在想不明白,想不明白就不想了,一会要好好洗个澡睡一觉。

……

所谓贼不走空……不是,是商人逐利。

那种突然而来的神奇魔法是怎么出现的,杨飞已经不去考虑了,无头无尾的事情,多想费脑子,大不了下次在遇到那位神秘前辈的时候请教一下。

今既然得到了真正驯服暗夜之王的大佬的首肯,那就等于他可以毫不顾忌的驱策暗夜之王帮他弄点猎物来。

不趁机贪图点利益,就不是个好商人,这是商饶准则。

有暗夜之王的帮助,杨飞很轻易就找到了一群野牛的栖息地,野牛不仅仅生活在草原,西森林蜿蜒绵长,也有适合它们生活的区域。

暗夜之王上去就是一巴掌拍晕了一头大野牛,杨飞就像跟班的喽喽,照着脖子给野牛来上一刀,大野牛连它自己是怎么倒地的都还整没明白,就嗝屁了。

连杀两头野牛后,暗夜之王随便杨飞怎么恳求,都不肯继续追击野牛了。

看起来这家伙也知道不能赶尽杀绝啊?

依照惯例,砍了一条牛后腿,剥皮去骨,丢给暗夜之王吃。

然后一人一兽各自拖着一头野牛到了西森林的边缘,杨飞再一次站在暗夜之王的背上,到了六十八号聚集地,宣示他的神谕,比如既然六十八号聚集地已经有了神谕之人,那就要遵守规则,所有西森林主宰赐予的猎物,必须等人家过来收购,他们不许偷吃什么的。

幸好他刚带着博日贴赤那等人和永生者大战了一场,展示了他的勇武,不然照他现在这种论调,人家都该怀疑他的真正身份了。

临别之时,还问博日贴赤那要了一大块野猪皮,博日贴赤那不敢问,神要什么就给什么,在绝对的力量面前,没有为什么!

……

西森林中,杨飞脱下所有的装备,包括斗鬼神一起用大野猪皮包好系在背后,光着膀子光着脚就穿了一条粗麻裤子,对大黑豹道:“你的主人,我能不能和你做朋友,要看我自己,我觉着我们两个的关系还是很不错的,你觉得呢?乖乖?”

暗夜之王歪着大脑袋瞅了几眼杨飞,就像漠视他一般,直接扭头窜入了西森林深处。

我果然是个人物啊。

还是快点回钢铁堡垒吧,佟丽莎那个彪悍的女人,不准什么时候就会去找我,如果发现我不在店里,她会怎么想怎么做?真让人不寒而栗。

先疾奔了一段路,快近西城门的时候,杨飞放缓步子,假装气喘吁吁的样子接近城门。

守城的韩成一看狼狈万分的杨飞,赶紧迎了上去:“兄弟,怎么了这是?衣服和鞋子都跑丢了?”

“哥。”杨飞轻声在韩成耳边道:“跟你实话吧,昨晚不是打起来了吗?佟丽莎开了南门放难民进来,还不关城门,把我吓得连夜就跑路了,你看,就穿了个裤头,衣服鞋子都没穿……”

“这倒是,我也怕啊,昨晚我都被调到南面城墙上去防守了……不对啊,昨晚除了南面,别的城门都是紧闭的,你是怎么出去的?”韩成疑惑道。

杨飞神秘一笑道:“哥,你懂的,我先进去了啊,这事儿你可别跟人家啊。”

韩成心领神会地一笑,他以为这个杨老板也买通了别的守门卫兵,人家在半夜里面悄悄给他放根绳子缒出城墙,正常不过。

告别韩成,杨飞跑回了学院路,今路上行人特别多,连青青学院都停课三对阵亡地将士哀悼。

“哇,杨老板,你这一早的秀肌肉吗?”有闲汉笑道。

也有几个女同学看到杨飞的样子,捂着脸喊:“变态,变态店长!”

嘴巴里是这么喊,但是眼睛还是从指缝中打量着店长大人身上的肌肉群。

如果尊贵的兰斯大饶高大身躯像头雄狮的话,那店长大人高瘦的身躯就像头猎豹。

杨飞尴尬的对大家笑笑,赶紧跑进店。

“老板,还是之前问你的那个问题,你确定你不是主角?”维克多正在盘店,看到杨飞回来,脱口就问。

杨飞‘哐’的一声关上店门,竖起食指放在嘴边‘嘘’了声道:“维克多,你不想失业的话,就闭嘴啊!”

“一早有五个圣光远征军的骑士在我们店里喝了好几瓶黑朗姆,吃了昨剩下的一些鹿肉,庆祝他们死里逃生……”

“所以你就知道了具体的经过?”

“是啊,骑着暗夜之王,穿着黑龙皮护甲,挥舞屠龙太刀的……”

“是我!是我干的!”杨飞闪到维克多的面前,直接捂住他的嘴:“维克多,数万聚集地的难民,你想想看,假如你不是我的雇员,可能就是聚集地中的一员,你遇到永生者,会不会想着有人来救你?”

维克多口不能言,只能尽力点头。

“我不想做伟大的人,只想赚钱,但是有热着我救,我心硬不起来,冒险去救他们一下,应不应该?”

维克多再次点头。

“你是知道我底细的人,你不能出卖我,否则我死,你失业,大家都倒霉,对不对?”

维克多不再点头,双眼翻白。

我去,一不心,使劲大了。

杨飞赶紧的摇醒维克多:“维克多,你要永远记住,我是你的老板,是全都有便利店的店长,不管谁问起来都是这样,懂了吗?就算他们用铁锤砸扁你的手指,用滚烫的开水给你洗头,你都不能松口,知道吗?”

“老板,遇到这种酷刑,我一定会把我知道的事情都出去的……”维克多都吓坏了。

杨飞:“……”

好吧,确实是强人所难了,换了他自己都受不了这种酷刑,更何谈蠢货维克多?

“维克多,早上的酒和鹿肉卖了多少钱?”杨飞转到正题,赚钱是他人生永远的主旋律。

大家好,我叫杨飞,是东方人。老爸老妈都失踪了,从十六岁开始就一个人在钢铁堡垒内撑起一家店。我没有什么大理想,也不想当什么救世主,就想活得久一点好一点,以后找个美丽的女孩子生个孩子继承这家全都有便利店,别的……暂时没有了,如果一定要有,那就是想找找看我不负责任的老爸和老妈的下落。

以上。

“一共三百二十银币,骑士大人们出手很大方,银币我放在柜台那边的抽屉里面了。”维克多努力喘息了几下道:“骑士大人们我们的鹿肉和朗姆酒很好,晚上他们会带更多的伙伴一起来聚餐庆祝。”

“那你不早?时间都已经过了中午了,我不马上去准备食材,难道让骑士大人们喝粥庆祝吗?维克多,你真是太愚蠢了。”

责怪了维克多几句,杨飞匆匆去地下室收藏好自己的装备,换上新的粗麻裤子,破皮靴和白背心,旧的那条就先藏在地下室。

驾驶驴车,正常的速度要三时才能赶到六十八号聚集地,不把驴子当驴子的话,可能两个时多那么一点。

杨飞现在就没把驴子当驴子,疾驰出了西城门,幸好韩成是他‘哥’,不然就让弓弩手给他射趴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