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吧文学小说网 > 玄幻魔法 > 伟大的店长大人 > 第279章 我老三

早上红日升起,博阿斯皇宫门口人山人海,摩肩接踵。

贝拉古札穿着她向来爱穿的白衣,坐在金色的王座上,薄面纱遮住下半张脸,娇弱无力似的靠着一侧的扶手。

大胡子拉罕将军带领护卫维持秩序。

贝拉古札幽幽叹了口气,招过旁边的侍女——就是以前那个被杨飞俘虏过的瘦弱妹子——有气无力道:“卡丽,看过那么多人,没有一个跟他相似的。”

瘦弱妹子卡丽声回道:“瞎子阁下那么强大……英俊……不会再有相同的人了。”

贝拉古札再次叹气,让拉罕开始‘海选’。

只选两种,男人和女人,这好像是废话,具体点的要求是,男人短发没胡须高瘦高瘦的,女人选清秀直长发的。

博阿斯人是一个很特别的种族,好战彪悍,又对生活充满热情,不需要理解女王为什么这么做,他们来参加就对了。

除了限定年龄段的男女青年,还有老人和孩子。

一个老得牙齿都没剩几颗的博阿斯老头,颤颤巍巍的走到贝拉古札王座跟前行礼,硬是要给伟大的女王唱歌。

贝拉古札哭笑不得,年轻人还能让侍卫拖下去打一顿,可这么老的子民,只怕打两拳就散架了,只能耐心听他唱了一首博阿斯歌曲。

没想到老头越唱越来劲,一首唱罢又唱一首。

虽然唱得不怎么样,但韵律感很强,博阿斯人能征善战,绝大部分歌曲是战歌,周遭的博阿斯人跟着一起唱起来,弄得跟出征似的。

贝拉古札无奈,伸出手连连虚按:“好了,好了,停。”

老头继续唱,还边唱边跳,完全沉浸在他自己的欢乐世界郑

周遭的博阿斯人也哼着歌曲随之起舞。

今齐聚在博阿斯广场上的人,没有上万也有几千,一个人影响十数人,十数人又影响数百人……然后博阿斯广场就变成了一片欢乐的海洋。

贝拉古札直拍自己光洁的额头,好不容易等老头一曲歌舞完毕,别的博阿斯人也停下歌舞,赶紧伸手制止老头再开腔。

但老头偏不,向贝拉古札的王座靠前两步半跪下:“女王陛下,你引领我们博阿斯富足强盛,真神在保佑你,也在保佑我们博阿斯帝国。”

“我没有做什么,快请起来吧。”

这个博阿斯老人的一嘴流利的东方语,贝拉古札对他好感倍增。

老人不起来,犟着:“请听我几句话好吗?”

贝拉古札缓缓点头。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做这么无意义的事情,贝拉古札。”老人直接称呼女王的名字,但这没关系,博阿斯人对称呼很随意:“你连续这么多选人,我不知道那些男人和姑娘对你的意义在哪里,但是,你有千千万万的臣民,我们需要你引导,需要你振作,带领我们打败永生者开拓万里疆土。而不是像现在这样……”

老人话中的意思,贝拉古札懂,揭下面纱缓缓起身。

普通的博阿斯人很少见到过贝拉古札的真容,这一刻她美艳至极的容貌展现出来,博阿斯人惊叹,

“哦~贝拉!”

贝拉古札款款走近老人,伸手扶他起来:“我喜欢的那个人阵亡了,心,乱了。”

“贝拉,你还有我们……”老人颤巍巍起身:“我唱博阿斯的战歌,跳博阿斯的舞蹈,不是为了十个金币,是想告诉你,博阿斯帝国剑锋所指之处,都是我们的疆土。”

“是,都是我们的疆土!”贝拉古札搀着老人臂弯道。

老人轻拍贝拉古札搀扶他臂弯的手:“你喜欢的人阵亡了,这不代表一切的终结。我活到这把年纪,依然愿意为博阿斯帝国冲锋,死在阵前是我的愿望,女王贝拉古札。”

贝拉古札轻叹一声:“他要和平,不要战争,我原本听他的话。现在他没了,那我们向永生者开战,向蛮族开战,博阿斯帝国的疆土将永无尽头!”

……

杨飞等人真喝了一晚上酒,清早先去伊尔妲的庄园。

莫吉身高体壮心实诚,一直替伊尔妲好好打理着这庄园,看到伊尔妲突然回来,不知道有多欣喜,搂着女主人又笑又唱。

伊尔妲给了莫吉一口袋金币,大概有三四十枚——反正是轻易得来的,再了,海盗酒吧的金币不知道有多少,她伊尔妲早不在乎钱了。

让莫吉去伺候众人梳洗,泡澡是来不及了,四人将就着洗洗脸,用淡盐水漱口。

杨飞是四人之中力气最大的,但酒量却最差,稀里糊涂的洗漱完毕,叼着烟斗先出门。

伊尔妲、十六夜、还有文艺范儿的李四夜都是长发,又擦又梳的,要花不少功夫,所以先不管杨飞,毕竟没人敢动龙骑士。

可他们无伦如何都没想到,杨飞这时候看着走路还算稳当,掏烟斗装烟叶也熟练,却是无意识状态,做事儿都凭着直觉和下意识地动作,他不知道自己在干嘛,也不知道他想干嘛,简单就是喝懵逼了。

杨飞跨出庄园门,走到博阿斯广场,酒意越发深沉,眼前聚集的博阿斯人于他来,简直如无物。

叼烟斗,背巨剑,拉开马裤就……撒尿。

在博阿斯广场的边沿,虽然不至于人山人海,但往来的博阿斯人不少,看到这个满头白发的家伙露出不雅之物,如此肆无忌惮,尽皆怒目。

这可是在博阿斯帝国的中心,女王陛下正在不远处,你这个白头佬是来搞事情的吧?

立刻有几个博阿斯伙一起上前,他们可没什么耐心劝你遵守文明规范什么的,上来就用老拳招呼。

拳头像擂鼓一般打在杨飞的脑袋上、背上,但不痛不痒。

曼琳妮之子铜皮铁骨,浑不在意,塞好‘家伙’,一个旋风腿就把那些精壮伙踢飞了。

随手将已经熄灭聊烟斗放进口袋,醉眼惺忪看了看四周,舌头打卷:“老大,地老二,我是老三。”话音一落,人乒在那一大滩尿渍里。

博阿斯人傻了,还以为这醉汉要给他们一顿好打呢,没想到他就这么倒了,大家一起动手,解巨剑的解巨剑,找绳子的找绳子。

没用三两下,‘龙骑士’杨飞被五花大绑穿在一根圆木上,由两个博阿斯人抬着,巨剑则由另外一个博阿斯伙扛在肩上。

大家决定将这个胆大妄为的东方人移交给拉罕将军发落,竟敢在博阿斯广场上尿尿,最轻的也得割掉丁丁。

拉罕正带领卫队维持秩序,就看到几个不守规矩的家伙挤开人群,为首一个还扛着一柄巨剑。

这还有没有规矩了?胡乱插队不,敢带武器接近女王陛下?

拔出长刀,怒气冲冲过去喝止。

博阿斯青年连忙将肩上扛着的巨剑交给拉罕,他也知道轻重。

拉罕随手一接,差点摔了个嘴啃泥,正常的大剑也就二十来斤,这算重兵器了,可这把剑比正常的剑重一倍有余,他以普通力气去接,自然猝不及防了下。

巨剑剑鞘是黑龙皮所做,剑鞘上有精钢制的挂钩,粗看下是朴素无华,但黑龙皮和普通的鲨鱼皮或者海龙皮怎能一样?

拉罕呼吸都变得粗重,丢掉手中的弯刀,缓缓拔出巨剑,银色的剑身、血槽有邪恶黑龙血痕。

圣剑出鞘,在近午时的阳光映射下,剑身上闪耀的圣洁光芒,快刺瞎了拉罕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