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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完,接着却又道:“在你店里,抱你上车时,你可知道我在想什么。”

我摇头。

他将我抱得更紧:“我终于又再抱到你。”

第42章 四十二

“也是你说过,这个怀抱一旦扑进来,就再也不会走。”

他将我抱得那样紧,后背甚至勒得有些疼,他似乎并未意识到。

他的车一直停在江边,我们也一直在江边。

江水的声音更近、更响,似在急切地与我们说话,它也在着急吗?它也似在为我们唱歌。这首歌,有点低沉,旋律间全部都是我与他的青春与过往的点滴。这首歌又跃跃欲试,仿佛再不愿帮我们掩藏。

他说完这句话,我风干的眼角再度洇湿。

我已真的开始哭到打嗝,他却不愿放过我。

他低头,不哄我,也不给我擦眼泪,而是用十年后这张平静至极的脸庞看我,并问我:“你答应过,为什么又让它空了这么多年?”

是的,我答应过。

但是我没做到,我让它空了十年。

不仅是这句话,我没能兑现的话与没能做到的事,太多太多。

同他一样,年纪还小时,常说“一辈子”,不是因为年轻而爱得肤浅。只是我们都爱到以为,我们真的能携手实现每个承诺过的“一辈子”。

我们都以为,名为“一辈子”的时间边沿,我们的确能一同抵达。

我哭得头疼,太阳穴疼,整个脑壳都在疼。江风一吹,更疼。

上次哭成这样是与他分手,以及我妈过世时。

再上次哭成这样,是妈妈身体不好,被他一路从学校跟到医院,跟到会所,再跟回家时。

越不想哭,越哭得厉害。越不想要去想,过去更是疯狂往我脑海中涌。

十年间,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人都纷纷离开我。

妈妈彻底离开我,他,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彻底离开。

我的头疼到开始不由往他怀中缩,真的疼得厉害。当我的脑袋全部钻进他怀中时,他的后背帮我挡住江面的风。

他再问我:“这次呢?”

我仰头看他,十年前的话就在嘴边。

我也不禁问自己,是啊,这次呢?

我会说什么?我又该如何说?

十年前,我们谈恋爱的时候,真的很快乐。

都说恋爱有三个月的磨合期,我们却从未有过。兴许是因为他的脾气太好,他对我也太好,总是包容我的各样情绪,我才能那样快乐而放肆地享受恋爱。

初时,他很想让我提前离开会所,倒不是瞧不起我,而是他觉得每晚要在那里耗时间,很影响我的学习和考试。那会儿,恰好临近期末,四级也要考。我却始终不答应。因为要付好大一笔“赎身费”,恋爱初期,我这个本来就死要面子的人,很在意这些。

尽管他小心翼翼向我表示,这样的事不算什么。他更是与我说,我们是要一直在一起的,样样事都要共同分享,有烦恼也要共同分担。这我当然知道,可无端让男朋友给出那么一大笔钱,我还要不要脸了?

况且,也就一个多月了,熬一熬总能过去。

楚珩见状,知道再说我又要不高兴,只好继续陪我等。

后来,他又开始提起帮我妈妈换地方的事。妈妈的恢复情况,比预料中要好,医生说可以提前出院。按照楚珩的说法是,出院立即去那个疗养院。

又是一大笔钱,我自然又在犹豫。

那种感受,我想大家都能明白。越是亲近,越是不好意思这样花他的钱。

我又只是个大一学生,于楚珩的工作也帮不上大忙,一味地花钱,算什么?

楚珩很关心我的妈妈,应当也是爱屋及乌。他常和我一起去医院看望我妈,我妈当然很喜欢他,总说我能有这样的朋友是天大的福气,叫我要知道珍惜。

说完后,她还总要对楚珩再说一遍,请他多多包涵我的性格。

每每这时,楚珩就会傻笑着说“安思风性格很好的”。

真是傻死了。

天底下也就他和我妈会认为我是个性格很好的人。

不“赎身”可以,妈妈的事是无论如何也避不过去的。出院的日子越发接近,他天天要和我说。他什么都安排好了,就等我同意。

可我就是死活不同意,我与他发脾气,他也不生我的气,只是在一旁温和看我。

这样,我更气,是气自己,气自己没用,气自己没本事。

气了几天,没怎么搭理他。

想搭理他时,他人不见了。

我期末,楚珩也是期末,他也忙。六月末还有各式职业类别的考试,考场设在我们学校里,他还被老师安排过去监考。一连几天,他都被老师带在身边,连发短信的时间都减少,更遑论打电话。

我不免又一个人在会所里晃了几晚。

会所里是什么人都有,什么事也都会发生,消息传播得极快。楚珩不陪我在包间里做英语真题,我也不会独自待在包间。当时,头牌与我关系已算不错。他么,人人都要卖面子的。他喜欢听八卦,没客时就好在休息间里坐着,还非要拉上我。

每天的八卦都不同。

有天,提到不过半个多月前被人赎走的另一位头牌。他被赎走时,可是好好被羡慕与议论了一阵。毕竟赎他走的人,据说有钱又帅,于会所里可气却又可怜的男孩子们而言,这已经算是很好的归宿了。

但很显然,被赎走的这位头牌也没有好运气。似乎不到半个多月,他就被厌弃了,要被送人了,还是送给一个老头。

半个月前还被羡慕嫉妒,这会儿人人谈论起来,既有可怜,还有一丝诡异的优越感。

头牌听得津津有味,我听了会儿,听不下去了。

放心,我不是想到我自己。

我的楚甜甜对我那么好,我们和他们可不一样,我也不会拿我们与他们作比较。

我想到了金哥。

金哥的消息比我们还要灵通,他肯定早知道了。金哥是个爽朗的人,连家里情况都不在意同我说过,却硬是没有提过一丁点这个人。还是现任头牌与我闲聊时告诉我前任头牌的一些消息,我才知道他与金哥是老乡。

我在这里待久了,已知道“送给老头”不过是表面意思。

真正的意思也就是他被人玩腻了,不会再有好日子,也不会被珍惜对待,将要受磋磨。

但是就如我当初被人强拽下去要卖所谓初夜,没人会管一般。

我也同样不会管这个人,况且我也没有能力。

也只能听过就罢,我不会去问金哥的。

现任头牌反而有些唏嘘,我们俩靠在阳台上,他边抽烟边对我说:“他走的那天特别高兴,还把他特喜欢的一个包送我。我当时是真不忍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