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吧文学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我的男友是博士 > 第六十四章 元庆歌类爱好

说是要宰一顿,但余乐乐和蒋中筠并没有挑很高大上的饭馆,学校附近也没有特别上档次的饭馆。.

偌大的校园暑假期间很清净,走在路上,偶尔能看见零零散散的同学,不时有骑着自行车的同学从三人身边穿过。

路上,陈元庆突然感慨着对蒋中筠说道,“你说我来你们学校当教授,怎么样?”虽然在云天金融,他很自由,没人能支使他,但他还是喜欢在学校待着。

蒋中筠还没回答,余乐乐就接话道,“这个想法好!你来当教授,小芸芸就当你的学生,以后就可以传出一段师生佳话啦!”她一边坏笑,一边起哄,就差把师生恋给说出来了!

虽然学校也不是纯洁的江湖,但相比社会来说,相对平静很多,蒋中筠也觉得陈元庆更适合在学校做学术,所以她附和了下陈元庆。

要想成为学校教授的门槛很高,蒋中筠听师兄师姐说过,起码得海外名校背景,至于博士学历就不用说了。

不过这些门槛对于陈元庆来说不存在!

对于他来说,唯一的问题是,他父母不会同意他到高校来,他父母让他回国时继承家业的,到高校做学术算怎么回事!

蒋中筠附和了下就没再把这事放在心上!

三人慢慢来到了校外附近的一家土菜馆!

三人之前一起吃过一次饭,所以这次三人没像第一次那样拘谨。.再加上余乐乐善于活跃气氛,蒋中筠自在多了。

三人一落座,余乐乐就开口道,“天气这么热,每人都来一瓶啤酒吧!”

蒋中筠知道陈元庆不喜欢啤酒就回道,“他就算了,他不喝啤酒的!”

“大博士你不喝,难道看我们俩女孩子喝啊?”余乐乐自打调侃了一次后就顺嘴了,称呼也改不会来了,浓浓的挑衅味!

这种卖萌式的挑衅,让陈元庆生不起气来!

陈元庆一直不明白余乐乐为什么老对自己横挑鼻子竖挑眼,但偏偏他一点也不讨厌,甚至有点期待她来挑战,不然怎么秀自己的智商,这是显示存在感的最好方式!

“小蒋知道的,我抵触啤酒!这样吧,我出个题考下你,如果你能答出来,我就喝!”陈元庆自打刚刚输了,就在想着扳回一局,顺口就说道。

“我才不接你的题呢,你一个双料大博士,要是出玄而又玄的题目,我怎么答?”余乐乐不接招,她又不傻!

陈元庆见她有顾忌,也理解,就笑道,“你听下我的题目,就一个脑筋急转弯而已!”

“脑经急转弯啊,那我倒不怕!”余乐乐回道,她原以为陈元庆要出他专业领域内的考题呢,那她肯定不接。.

“听好了,我的题很简单,谁给刘德华喝忘情水?”陈元庆笑眯眯的念出了自己的题目。之所所会出这题,就因为刚刚进店的时候,他听到了这歌,不过这会歌已经结束了!

《忘情水》,不用说,很多男生K歌时都会唱,余乐乐虽然对这歌没感觉,也没唱过,但架不住听的次数多。

陈元庆一出完题,她就陷入了沉思。

作为一个擅长急智的人,余乐乐一听这题就知道这题属于抖机灵型,它和“谁跑的最快”这种题目是一样的!

她自然念道一下歌词,她开始哼歌。

“啊哈,给我一杯忘情水.......”

余乐乐哼着哼着.......

“啊哈哈,大博士,看来你的这瓶啤酒是免不了啦!答案就是‘啊哈’!”余乐乐兴奋的拍着桌子说出了答案。

陈元庆一脸郁闷,他发现还一时真治不了眼前这位鬼精鬼精的女生了!

答案确实是“啊哈”,因为歌词就是这么写的,“啊哈,给我一杯忘情水!”他出这题完全随机。

蒋中筠在旁边一开始完全没理解,等到余乐乐哼完歌,她才反应过来。

“你在国外会听刘德华的歌?”蒋中筠看两人斗的差不多了,就插话道。

“没有!刚刚进店的时候不正在放这歌么,我随便出的!”陈元庆摇头道。

余乐乐又赢了一次,欢快的打了一个响指把服务员招来,让她给陈元庆上了一瓶啤酒!

“那大博士你一般都喜欢听什么歌啊?”余乐乐一边笑嘻嘻的给陈元庆开着啤酒,一边问道。

陈元庆回道,“我喜欢听两种歌,一种是轻音乐,另一种是Rap(说唱)!”

“哇,那咱俩有同样的爱好勒!我也喜欢说唱!”余乐乐风格确实很独特,一般女生可能喜欢梁静茹,孙燕姿之类的歌手,但她偏偏就喜欢激烈的Rap歌手。

“这两种歌差别很大,你怎么会喜欢差别这么大的音乐呢?”对于陈元庆听歌的喜好,蒋中筠还真没了解过,他在办公室内没有听歌的习惯,平时也很少戴耳机。

以致于蒋中筠一直以为他不喜欢听歌呢!

“轻音乐有助于缓解情绪,让人安静,我大部分时候听这类歌!至于Rap,是因为我喜欢词汇的押韵感!”陈元庆解释道。

有关轻音乐的说法蒋中筠能理解,因为她有时候也会听;Rap虽然余乐乐在一直听,但她了解不多,她就感觉这类音乐很吵,不是她的菜。

确实,好的说唱歌词讲究押韵!

“BingGo!我也喜欢说唱歌词的押韵感!”余乐乐高兴说道,像是找到了知音一样。

“大博士,听你的口气,你会说唱?即兴的那种会么?”余乐乐紧接着又问道。

陈元庆眉毛一扬道,“会!”

他这表情一出,蒋中筠就知道余乐乐挠到他的痒处了,看来以后要拍他的马屁,可以从这方面着手,蒋中筠又get到了一招。

大部分人都喜欢秀自己的长处,比如长者就喜欢到处留墨宝呢!

余乐乐原本想怂恿陈元庆来场即兴说唱(现场编歌词现场唱,难度很高),但说话间,服务员陆续开始上菜了,她只好暂时放弃。

反正不急,晚上还有K歌的安排呢,一切来得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