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吧文学小说网 > 历史军事 > 雀金裘 > 第72章 劫财还是劫色?

几乎就在明珠从家里出来的差不多的时间里,大唐另一位年轻的王爷也走出了大明宫,带着几个随从,沿着长安街逶迤而行。

他就是寿春郡王李成器——李旦的长子,李蛮的哥哥,历史上大名鼎鼎的让皇帝!当然现在他还不是什么让皇帝,而只是李氏王朝中诸多王子中的一个。

对于史学家和文学家来说,李成器都是一个非常值得研究和描述的人物,因为在他的身上有着太多的疑点和谜题。可以说整个李成器就是一个迷!

李成器生于公元678年,在那个重视嫡出和长子的时代,作为李旦的长子,他的身份自然也是与众不同的,所以一降生,就被则天女皇封为了永平郡王。693年又被封为了寿春郡王。后来入朝参与政事,官至大夫。705年,他的皇伯父——中宗皇帝,要封他为蔡王,竟然被他拒绝了,理由是,他对寿春郡王这个名号有了很深的感情,舍不得放弃!

因为对一个较低的郡王位有了感情,而不去做级别较高的王爷,这位李成器可算得上是空前绝后的第一人了,他找了一个看似很荒唐的理由拒绝了皇帝封赏,可是皇帝却还挑不出一点儿毛病来。就这一件事,就足以证明,李成器是一个非常有智慧、非常深藏不露的人!

他之所以这么小心谨慎的隐晦着,只因为一个理由——他的父亲曾经做过皇帝,而他曾经做过太子,像他们父子这样的人,是很容易引起当权者的怀疑和戒备的。而且谁都知道,当这种怀疑和戒备积累到了一定的限度的时候,那就只有一种结局——死亡!而且,肯定是他们父子死亡!

所以,李成器就在这样险恶的环境之中,历练出了一身韬光隐晦的本事。

正因为他的韬晦,所以李成器虽然身份特殊,而且风采出众、才华横溢,每天出入于朝堂之上,可是他却没有过多的引起人们的戒备和仇恨。而且,人们还都很喜欢他,因为他性情平和,心胸豁达,所以没有野心的人愿意和他做朋友,而有野心的人,则想拉他当帮手。总之一句话,李成器成功的骗过了所有的人。

今天下朝之后,韦后把他唤进了后宫,赐给了他一件披风,薄薄的素色披风上,缝着几块晶莹的碧玉,价值连城。君有赐,不敢辞,所以李成器马上就把这件披风披在了身上,谢过韦后之后,离开了皇宫。

外面春光正好,让李成器刚刚才皇宫内院中倍感压抑的心胸为之一振。兴致到来,他索性不急于回府,决定在大街上转一转,享受一下这宝贵的春光。

明珠手中挽着包面具的包裹,一路迎着明媚的阳光,徜徉在街头,丝毫也没有感觉到,自从她一出家门,就有几双眼睛盯住了她!

原来安乐已经派家奴盯住了方家,让他们找机会砸了方家,最好再放上一把火。这几个家奴平日里也是替安乐做惯了欺邻霸舍的勾当,所以经验也很丰富,就想着先抓一个方家的下人狠狠的打上一顿,再审问清楚府里的底细,好决定行凶的具体方案。好巧不巧,他们刚刚来到了方家的门前,就看到一个十几岁的丫头一蹦一跳的从府里出来了。

看这个丫头的打扮,一定就是个使女之流,正好符合他们的要求。所以,几个家奴相互望了一眼,就心领神会的跟了上去,只等着明珠走到一个僻静一点儿的地方的时候,就动手抓人!

只可惜,他们跟了半天才发现,这个丫头是哪里热闹就往哪里钻,这么跟下去,恐怕一天也等不到合适的行凶机会。

有机会要上,没机会创造机会也要上\显然,安乐公主府的这几个奴才是很符合这个要求的。他们实在没有耐心再跟下去了,瞅准了一个机会,猛地就冲了上去,呼啦一下就围住了方明珠!

而随着他们包围住了明珠,明珠身边方圆十张之内的人,马上就散去了,这几个家奴还真是创造出了机会。

方明珠正玩儿的尽兴,忽然就被人给围住了,她愣了一下之后,马上就找到了状态——上辈子跟在焰身边,没少遇到这样的事情,可谓经验丰富了,所以明珠也不惊慌,反倒是一本正经问道:

“你们是谁的手下?”

为首的那个家奴也有点儿懵:

‘怎么听这个丫头的口气,就好像她三天两头被人抓似的,她到底是什么来头。’

明珠耐心的等待着答案,家奴没见过她这样的人,有些不知所措,两方一时僵持住了。

他们只顾着看对方,却都没有发现,在远远围观的人群中,站着一个高挑俊美的年轻男子——寿春郡王!

李成器当然不认识方明珠,他是认出了这几个安乐公主的手下,一看这几个奴才的架势,他就知道,他们又准备作恶。李成器虽然不爱管闲事,可是也不能就这么眼睁睁的看着安乐作践李家皇族的名声,所以暗中示意自己的随从,一会儿不管这几个奴才干什么,都暗中干预一下,不要让他们得逞。

当李成器发现几个奴才竟然在围攻一个其貌不扬的使女的时候,他也感到不解,不明白安乐的手下为什么要跟这么个小女孩过不去,可是小女孩儿接下来的表现,却引起了他极大的兴趣。所以,他决定认认真真的把这出戏看下去。

明珠终于等麻烦了:

“哎,我问你们话呢?你们到底是谁的手下,快说啊!”明珠觉得有必要打问清楚他们的老大是谁,然后给那个老大打个电话沟通一下——用的手下竟然这么呆头呆脑的,这不摆明了丢黑手党的丑吗?让外人误会黑手党都是些笨蛋。

不过还好,明珠很快就想明白了,这里不是意大利,所以也就更没有黑手党和黑社会。

明白的尽头是糊涂——我在唐朝还没闯过祸呢?只是谁来找我的麻烦呢?他们是想劫财还是劫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