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吧文学小说网 > 其他小说 > 小不点让我抱抱你 > 【VIP036】:叶绝自述番外(必看)

我出生在一个工薪阶层家庭。父母每天为工作而奔波,风雨无阻,不辞辛苦。我从未和他们有过促膝长谈的交流,更没有感受到,上学时期老师所说的父爱母爱。我对此并无微词,甚至不屑那所谓的爱。

没有他们,我依旧与大部分人一样,呼吸着不算清新的空气,饮用着含有水碱的水,吃着不算干净的外卖。呵呵,这是慢性自杀吗?

在我六岁时,我上了小学一年级,那时候身边还都是一张张黄色皮肤,东方面孔的同学,刚刚脱离幼稚园来到陌生的小学,我毫无感知,可那些小屁孩却不同。

我觉得我快疯了。

听听,他们刺耳尖锐的哭声,那一声声‘妈妈我不要上学……’‘爸爸我要回家’简直是在摧残我的耳膜!

家长们站在班门口为难,对哭闹的孩子哄了又哄。老师站在讲台上束手无措,一直安慰他们上小学有很多有趣的事。

我坐在自己的位置上,笑了笑。如果没记错的话,叶臣,也就是我的表哥,跟我说过,小学是极无聊的教育阶段,内容简单,毫无挑战性。显然,这个老师在说谎!我瞬间对小学的生活失去了最初的热情。

我经常不写作业,对于那些a o e的书写或者ABCD所组成的英语单词,又或是九九乘法表,我实在没兴趣劳累自己的手去做那些无用功。

第一次没写作业,老师告诉了我的爸爸,但是很不巧,那个时候,我伟大的父亲正在上班,不接听任何人来电。妈妈也如此。于是,老师让我站在班门外罚站一节课。我拒绝了,因为我不认为自己有做错什么,因此,在上课铃响起时,我大摇大摆地走了进去。无视老师气绿了的脸,镇定自若地坐在位置上放空自己。

单元考试下来后,老师对我的态度大有转变。

我考了年级第一,但我没有任何优越感。

老师说以后我如果都可以考得这么好,允许我不写家庭作业。我‘哦’了一声。然后老师叫我当学习委员,我没同意,她又说,那要不然当班长?我依旧没同意。她看的我的眼神瞬间像是在看ET,我在她这样的眼神中,慢悠悠地走到了操场上,去玩大树的树干上正在爬行的蚂蚁。

枯燥乏味的小学生活就这样过去了两年,那些通俗易懂的教学内容,让我的大脑快生锈了。

三年级时,父母因为工作原因,要去国外。同时,这也是我那本就如玻璃般易碎的家庭,噩梦的始源地。

我和叶臣都在美国读得小学。我上三年级时,他六年级。

我经常看见他和那些金发碧眼的女同学嬉戏打闹,总是在一群女生面前秀一下那不算精湛的球技,或者唱一首迈克尔杰克逊的经典歌曲。作为和他有血缘关系的亲人,我一直没告诉他,因为那次校会听了他的歌喉,我连续两天没吃下饭。

美国的小学学习生活,不再让我仅限书本上的应试学习。我经常喜欢去图书馆,阅览一些关于侦探,破案,悬疑类的书籍。

那些文字在我眼前呈现出一副副暗黑血腥的画面,神秘恶劣的罪犯高超精密的作案手段……这些都让我对侦破疑案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在思考到底谁才是凶手时,才让我真切地感受到,原来自己的大脑尚未生锈。

有次我和叶臣在食堂吃饭,有个女生也坐了过来,她坐在叶臣的身边,我的对面。当时,我以为又是叶臣的新交的小女友。直到那个女生向我说出什么所谓的男女朋友关系。我觉得自己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惊吓!我毫不犹豫地拒绝,然后那个女生哭了,我觉得十分烦躁,啜泣声连连,让我无心继续进行午餐。于是我给她买了杯饮料,她看到后笑了,我说,别哭了,很吵。

然后她果然没有再哭,一直在喝饮料。我为自己的做法感到十分机智。但事后叶臣狠狠地批评了我,他说,你实在是个无趣的人!

有吗?我问自己。答案当然是没有。

叶臣上完小学六年级后,就直接上高中了。他选择了跳级。顺便还一直在怂恿我也跳级。我没有如他愿。

因为我认为,每个年龄段都有那个阶段的教育,为何要打乱?况且……我渐渐地爱上了比同龄人优秀聪明的感觉,我不想失去。

有句话叫,一步一个脚印,稳扎稳打。我觉得说的很对!

初一时,每天都能在家里听到父母的争吵声。那个时候,父亲早已由一个普通公司员工熬到自己创业,建立属于他自己的公司。那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父母的关系渐渐变得不和。

母亲是家里的独女,从小生活条件优渥,嫁给了父亲才一直在事业上打拼。来到美国后,她经常看见她一个人独自流泪。

父亲经常因为应酬不回家,越是如此,他们的争吵就越频繁。

我经常在看一些犯罪心理片的时候,听到他们的吵架声。啧啧,悬疑案件搭配夫妻吵架可真是天作之合啊。

我时常觉得自己不是家里的一份子。

父母有他们的工作,我有我的学业。我们除了生活在一栋房子里以外,几乎很少碰面。母亲从来没有做过饭,父亲也从来没有接我上下学。

我觉得这样很好,省事省力更省心。

在母亲尖锐的嗓门快把房顶掀翻时,父亲提出了离婚。

我大概在他们的争吵中明白了来龙去脉。父亲在外有了女人,母亲指责他负心。父亲也指责母亲有外遇,母亲说那是个误会。我觉得他们就跟在排演夫妻伦理剧一样,而我则是最佳观众。

在这部剧结束时,我是不是应该再鼓鼓掌?不,我无法那么做,母亲出车祸了,她变成了一个智力只有六岁儿童的女人。父亲因为愧疚,把他的公司纳为母亲名下。

我还没得到应有的母爱,而母亲却变成了这样。

这一切都太荒诞。

上初中时,我认识了一个女孩,她比我大一岁,但是却已经在上高中。她的父亲是名医生,也就是我母亲的主治医师。

我们经常在医院的走廊内相遇。

她总是会对我笑,我眨眨眼看她一眼便离开。

有一次,我们在医院的门口巧遇,她抓住我的手说要带我去一个地方,我迅速地挣开她,站在原地。

她愣了愣,看看我,十分得意地说,叶绝,你脸怎么这么红?你在害羞吗?

我仿佛被她说中了,感觉脸更加烫。一句话没说就转身走了,听到身后她在忍不住地大笑。

可恶!

我觉得自己很丢脸,竟然被一个女孩嘲笑?

在以后的相处中,曾筱琳经常拿这件事来取笑我,直到我初中毕业。这期间,她交了好几个男朋友,每次分手都会找我哭诉,我对此表示很无奈。

她经常怨我,不懂得安慰人,为什么一个长得这么美的女孩子在你面前哭,你还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

我只想说,关我什么事!?

但是介于保持绅士风度,我从来都是闭口不言,尊崇沉默是金。

母亲的病一直没有任何好转,医生也已诊断为不治之症。因为舅舅要回国办理公司棘手的问题,也让我回去读书。

我一开始本想拒绝,但想到这里所发生的一切不幸,还是选择了离开。

临走前晚,我坐在母亲的病床前整整一夜,我看着她像个孩子一样傻傻地笑,自言自语,然后又安详地睡着。

她是我见过最美的女人,却是我认为最坏的母亲。

我吻了吻她的面颊,便离开。

喧闹偌大的机场,继续上演着分分合合的戏码。我百无聊赖地坐在候机室,身旁的曾筱琳不断哭泣,求我别走。

我觉得她在无理取闹。

因为她说,你要是走了我以后那谁取乐?你别走好吗?亲爱的柯南道尔,亲爱的福尔摩斯先生,亲爱的……叶绝!你要是走了我一个人会很寂寞的!我知道……其实你是有点喜欢我的!

她说到这句话时,我觉得全身的血液都在倒流。

她说我喜欢她?

噢,终于找到了一个比我还自以为是的人。

我没有理会她,直到看到大片大片的云层,我才发觉,原来还真有点舍不得她。在破碎的家庭,麻木的状态下,还有她每天在我身边喋喋不休,那感觉还不错……我将这归为感激一类。

回国后,我在叶臣曾经就读过的普顿高中读了高一。

但和大多数高一学生不一样,我每天的学习生活极为轻松,每天的生活都是三点一线,家,学校,警局。

在一次校园盗窃案中,我轻而易举地就将盗窃者指出。校领导,老师,同学,包括刑警们均对我刮目相看。

学校每个地方都安置有监控器,盗窃者无非就是利用了在校工作的关系,成为监控器下的普通人。外来人员排除。

其实道理很简单,一副艺术画赝品,真正行家对此没兴趣,排除美术老师。赝品摆放在学校东楼专用教室,东楼的管理主任,各楼层的执勤人,都将成为嫌疑对象。

缩小范围,近几日出入过东楼四层的人,进入过摆放丢试赝品教室的人……

期间,警局里有一个警官,姓陈。一直否定我的判断。

他一直认为是拥有各专用教室钥匙的人盗窃的,而我则说是清洁大妈。为此我们结下了无形的敌意。

胜利者当然是我。

清洁工大妈,对学校各个环境设施了解通透,清扫学校走廊时也经常看到老是在为学校讲解作品时的内容,收入颇低,幻想拥有财富。

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自从这个案件结束后,我就听到老师同学们对我这样的评价。

不鸣则已?好笑,我只是一直习惯性地低调淡泊罢了一味地秀智商很掉价他们不知道吗?。

在接下来市内的几次案件中,C市警局局长经常夸赞我,推荐我当局里的案件顾问。这一次我毫不犹豫地同意了。

既然是自己喜欢的事,为何不做?

我很少在一星期之内完整地上过课,重要的考试我一定会参与,每次考试过后,老师总是拿着我的试卷惊叹问道,这道题你的解题思路很好,能给老师讲讲吗?

我摇头反对。

同学们也经常趁我在班里的时候一窝蜂地涌上来向我请假,我一一回绝。

他们都认为我是很难相处的人,这样也好,我讨厌同学之间的阿谀奉承,相互吹捧,吵架和好。

我经常在校园内看到过男生女生走在一起,或者互相表白的场景。对此,我不屑又好奇。

为什么要把时间浪费在没有未来的事上?

瞧瞧叶臣,因为他的女朋友在大学时失去了自己的双腿。又想到父母的破碎婚姻,我就对这方面的事更加感到厌恶!并且认为参与感情之事的人都十分愚蠢。

直到我遇见了那个从福利院来到舅舅家的女孩。

她到现在一定以为,我们的第一次相遇是在车里。其实,我第一次看见她时,实在福利院内的那颗大树下。

因为舅舅舅妈工作的原因,只好我来接她去叶家。

我觉得我又做了一件浪费时间的事。

当时我站在福利院内,等待。恰巧看到她穿着白色的裙子,远远地,她仰着头在晒太阳,然后笑了。

我淡淡地看了一眼后就离开了。直到她坐上了车,我才知道,原来这个要寄养在舅舅家的女孩就是刚才在刺眼的太阳光下傻笑的那位。

我和叶臣一致认为,她是个虚伪又愚笨的人。

她很天真,她竟然想让我教她写作业?当然了,我没有任何犹豫就拒绝了她。她当时好像很伤心,我无谓地走上楼,心里没有任何愧疚感。

我平时也是这么拒绝其他同学的,早已习以为常。

和她相处的时间越长,我就觉得自己越聪明。因为她实在是太粗糙,太愚笨。

吃完饭后不擦嘴,早饭随便啃面包,简单的函数题不会写,更不可思议的是连自行车都不会骑……

我时常觉得自己不能和一个如此笨拙的人生活在同一屋檐下,因为害怕多看她几眼,自己的智商也会随之受到影响。

不可否认的是,她也有优点。

坚强,善良,也有那么一丁点的小聪明。这些都是在她军训期间和辩论赛上所绽放出的闪光点。

一直难忘的是,她骑车无意中栽进我的怀里,我闻到她头发的香味,从未和女性有过亲密接触,这让我无从招架。

而我也越来越习惯她出现我的生活中,每天一起吃早饭,一起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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