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吧文学小说网 > 穿越架空 > 双魅天下 > 第16章 宿命,注定我们纠缠不清

“报!死亡至高神亲自出马对付神界双魅。”这天凤冥和慕翎景正在正经八百地吃晚饭,然后收到了这个消息,顿时大惊。

死亡主宰的死,终于让他忍不住出手了吗?这是容魅听到神界双魅遭袭的第一个想法。“人员有无伤亡?”东西不要紧,以后从死亡至高神哪里讨回来便是了。那些为她工作这么久的人若是死了,可就不划算了。容魅从来没有认为自己的东西比别人的命重要。也许这是她从地球过来之后唯一剩下的心理了。而其他的,尽被杀戮取代。犯己者死,看不顺眼者死(特指型族)。

“人员伤亡较少,多数从地道提前逃离了。”凤冥和慕翎景此刻扮演下属。别说,还真有点像容魅的手下。“死亡至高神是能量分身来,还是本体?”容魅感觉自己问的问题有点白痴了,一个商会而已,他何必大材小用地本体前来呢?

慕翎景瞧出了容魅的想法。开口解释道:“你这回猜错了,死亡至高神太过忌惮你的成长速度,本体出现,势要灭你与萌芽中。”短短几年,容魅从绿级窜到了主神中阶,这速度让所有人已然麻木。死亡至高神也意识到了在这么下去他的下场绝对不会有多好,所以亲自出手了。第二次的死亡来袭。

容魅斜了他一眼道:“你是我肚里的蛔虫吗?”言下之意,你怎么知道我在想什么?

其实吧!论默契,慕翎景这个和容魅相处了十几年的伙伴还要远比凤冥这个丈夫和容魅的默契来的好得多。只是默契归默契,眼下的事情可是很危险的。想到这,容魅眼底掠过黯然,她的第一个孩子,然后是初宸,接着是紫儿,那么下一次又会是谁呢?声音略微沉重道:“端凝和清姿交给你们照顾,我去处理这件事情。你们放心。”放心二字显得苍白无力,如此危险,又怎能让人放心得下。

“不行,你不能去。生命和命运两位至高神会处理的。你现在去了就是送死。”命运一声怒吼,有点想要骂醒容魅的意思。但是容魅这种固执己见的人,又怎会听进去一句半句。如果是紫儿的话,容魅也许还有可能听两句。

一老头,两男人在旁边絮絮叨叨。容魅皱眉道:“够了,不用说了,你们谁也劝不住我的。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倘若我不亲手与他交战一番,日后决战,又谈何胜利。”

“容魅说得在理,我们还是别劝她了。”慕翎景第一个放弃。迎来凤冥的怒视。慕翎景接着道:“就算是命运叔叔,也拦不住容魅的血凰真身,还有谁拦得住?”容魅的血凰真身在上位神之时就已经是主宰之下无敌了。现在攀到主神位,主宰想要生擒她都是个问题。

三人看着容魅渐渐远去的身影发呆,明知道或许这一去就是永别。他们并非狂妄无知之人,实际上他们比谁都清楚越阶挑战的力量需要多么庞大。而且若至高神位上再无其他阶级。那么至高神,便是这天地间的主宰,谁能与之争锋呢?更何况容魅也只是堪堪主神中阶,连个规则主宰都不是,谈何胜利?至少在命运看来,在至高神威能之下,容魅抵不过一招。但是同时又很矛盾地想着预言主神的预言。

“伊卡洛斯,我看在你家生命至高神的份上不杀你。你可不要得寸进尺。”死亡至高神在双魅商会前的空地上冷眼斜视着生命。伊卡洛斯是他的本名。许久不曾有人叫过了。不知为何,他总觉得他不喜欢伊卡洛斯这个名字。

生命不语,因为他只是想要守护她的一番天地。这一生他无法守护她这个人这颗心,那么他就选择守护她的物她所创之物。

容魅穿过两界之隔,看到的便是一个墨绿发色男子,站在商会之前与一团黑雾对持着。丝丝风拂过,墨绿色发丝飞舞着,却丝毫不见黑雾散去。忽闻怒喝一声:“敬酒不吃吃罚酒!纳命来!”薄薄一层黑雾穿越短短的距离。“轰!”黑雾撞击在一只血红大鸟身上。大鸟发出阵阵痛鸣。“生命,你走。”

“谁也走不了。”死亡至高神一声略带得意的苍老声传出。

生命霎时间变成了暖玉之身,硬憾了死亡至高神的又一击。“你一个主神,来掺和什么劲。”容魅感受到生命语气里的波澜。那种熟悉的感觉越来越强烈。好像,好像在很多年前曾经听到过。

你一个小女孩,怎么能来掺和这些打打杀杀的事情呢?

“死亡,你犯规了。”生命和命运两位至高神,一抹生命气息,一股星辰之力对黑雾轰去。黑雾尽散。

一女两男站在一张雕花大床旁边,女人憔悴苍白的脸色,紊乱的气息,显然是受了很重的伤。青衣男人和黑衣男人站在一旁,云淡风轻的模样,好似这世上一切都与之无关一般。

“两位大人,他,不会有事吧。”苍白女子即是刚刚和死亡至高神打了一架的容魅,或许也可以说是单方面受虐的容魅。现在的她却是不曾想到这个痴情的男人会为她而死,因为她还能够感受到他微弱的生命气息。如果她知道这个男人仅仅是为了守护她那些身外之物,那么她会不会后悔,后悔开了这么个商会。

“他,只是需要休息而已。”容魅松了一口气,并没有察觉到黑衣男人口气中的迟疑。其实他本想告诉她真相的,可是,按照他对这个他从小看到大的孩子的了解,他应该是不希望她伤心的,所以,他迟疑之后,还是选择给她好消息。青衣男人看了容魅一眼,眼神颇为复杂,旋即出了门。转身,背影似乎苍老了许多,脸上,似乎划过一滴泪珠。黑衣男人紧跟其后,逃一样地离开了容魅跟前。手心浮现四个字,必死无疑。其实,这是伊卡洛斯的死劫。

其实,伊卡洛斯,只能够活七天了。而身为至高神,他们是不能违背规则去救一个必死的人的。

“命,你说那个臭小子这么做到底值得吗?”开口的是生命至高神。其实,生命主宰是他一手养大的,也是他的徒弟。伊卡洛斯的本体本来是生命至高神身边的一块玉石。直到有一天,玉石碎裂,里面出现了一个婴孩。那个婴孩就是伊卡洛斯生命主宰。所以,石头里蹦出来的是猴子,玉石里面蹦出来的,就是人了。这就是石头与石头的差别。而生命主宰是生命至高神徒弟的这件事,极少人知晓。除了命运至高神之外,基本上就没有其他人知道了。

“值不值得,他自己心里有数。其实我还真不明白那个有夫之妇到底哪里吸引人了。不过就是长得漂亮了点。”生命和命运两位至高神无子嗣,所以他们是极为疼爱生命主宰的。现在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死。自然不会对容魅有什么好感了。因为他是因她而死的。而且还是为了那些身外之物。换句话来说,他们觉得他死的太不值了。

生命至高神的目光悠远,认命道:“罢了,这是他的命。以你至高神命运星辰之力,尚不能看清那女子的未来。只怕她将来的成就,比我们只高不低啊。”想到这,命运至高神也是一阵无语。至高神的命运星辰之力去运算一个人的运势,自己差点糟了反噬。这叫个什么事,你说说。

容魅近近地看着眼前这个男人,不自然地摸了摸自己的脸。口中喃喃自语着。偶尔蹦出几个词,我,魅力,何德何能,为我如此。(殇:写到这里,忽然有点感触,其实爱并不能说值不值得,也不能说公不公平,只能是愿不愿意而已。付出,并不代表着收获。)

旭阳的睫毛正跳动着,将要醒来。他,终于在这么多岁月之后,看到了这个他深爱的女子。犹记得那时中了枪后在她怀中死去,连我爱你都来不及说出口。至于他先前为什么没认出她,是因为他附身到当时还是中位神的伊卡洛斯身上之时,忘记了和容魅在地球的一切事情。在众神会再一次看到容魅之时,也是那一抹熟悉之感,让自己对她产生了好感。直到容魅化为血凰真身为他挡住死亡至高神的那一刻,他终于记起了她,记起了这个女子。

“你醒了。笨蛋,你为什么要去守那个商会呢。你的命可比那个值钱多了。”容魅扶旭阳坐高一点,让他靠在高高垫起的枕头上。

旭阳正想要告诉容魅自己的身份,却发现自己的身体机能已经损耗到了极致。原来,原来这一世,他还是不能够守护她一世。那么,还是不要相认了。

旭阳浅笑地看着容魅道:“容魅,可以去帮我把老师请进来一下吗?是生命至高神。”容魅温柔地点点头,他现在虚弱。她起身出门去请生命至高神了。

生命至高神见了容魅,淡漠道:“我都知道了,你去疗伤吧。”容魅望了一眼旭阳的屋,拖着重伤的身子走了。

“老师!”旭阳想起身行礼。生命至高神走到床边,让他继续躺着。

两人相视许久。生命至高神咳嗽一声打破僵局。“臭小子,你自己的情况自己清楚。”

“对不起老师。我辜负您的栽培了。听学生给您讲个故事可好?”生命至高神点点头。

很久以前,有个男子,与母亲相依为命长大。那个男孩子,是个豪门的私生子,却也是这个豪门唯一的男丁。豪门的当家主母知道了,就派许多人来追杀这个男子。男子被迫与母亲分离,开始逃亡。在一次战斗中,男子杀了那些追杀他的人,自己却也性命堪忧。一个十一二岁的女子经过,救了男子。那时候,男子觉得女子是世界上最美的人了。她没有告诉男子自己的名字,将他送到大夫处,就走了。男子醒来后,努力地去找这个女子,却发现女子是个地下组织的头目,同时她也是个孤儿,与妹妹相依为命,用自己瘦弱的肩膀照顾妹妹,给妹妹好的生活,这就是她的愿望。男子死皮赖脸地要报恩,要帮女子办事。其实只有他自己明白,他可能是对这个小女孩一见钟情了。直到第二年,地下组织的黑吃黑吞并,一路杀到了女子和男子的面前。男子为了女子,死了。死前连一句爱她都没来得及说。再次见她,男子却再也不记得女子了。却还是宿命一般地爱上了已然嫁人的女子。直至快要到生命的终点,男子终于记起了女子。

“臭小子,你就是那个男子?”虽是问句,可语气却是笃定的。

“老师,您的弟子伊卡洛斯在中位神历练之时已经死了。我名为旭阳,灵魂附身到了伊卡洛斯身上。忘记了前尘往事,只留着伊卡洛斯的记忆。而伊卡洛斯他,烟消云散了。”程旭阳说出这个足以让生命至高神苍老的消息。

生命至高神流露出浓郁的悲痛,原来他心爱的弟子,早就死了,眼前这个,不过是拥有他徒弟身子的冒牌货。可是,他却也没有任何怨气,现在说这些还有用吗?反正这个冒牌货也要死了。而且从某种角度来说,这个旭阳,也是他的弟子。只是拥有了那一段故事罢了。

“旭阳,我看你应该改成夕阳。第一次遇到那女子,你早夭。第二次遇到那女子,你还是要死。也许真如你所说一般,这是宿命让你们纠缠不清。”生命至高神无奈地摇摇头说道。

旭阳淡然一笑道:“我只恨,为何不能守护她。即使,她爱的并非我。”生命至高神打开门,旭阳的痴情,他是真的无法明白。

一眼之念,一念执着,注定就此飞蛾扑火,明知是祸,为何还不知所措?最好不见,最好不念,如此才可不与你相恋。多一步的擦肩,就步步沦陷……

最好不相见,如此便可不相恋。最好不相知,如此便可不相思。

如果没有那一眼的惊艳,没有那一年的追随,没有那一次的死亡,没有再一次的相逢,是不是就不会沦陷?宿命的第二次死亡,是不是也不会成为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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